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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街商鋪是城市繁榮的象徵之一,門前的環境秩序也是城市的一張“臉面”。1984年在全國率先提出了“門前三包”概念,近期南京對門面房前的環境衛生“髒亂差”加大了處罰力度:從以往的勸導多、罰錢少,轉變為現在一旦發現就罰錢。今年5月起至今,對於不履行“門前三包”的商家,罰款總額已達到了35.05萬元,創歷年最高。
  通訊員 倪莉 揚子晚報記者 張可
  以往
  “門前三包”管理主要靠磨嘴皮
  “三包”的範圍,就是以“沿街店鋪門面為寬度,長度到人行道的中軸線”,在這個矩形的區域內,店主一方面要負責環境衛生,另一方面,商品等經營設施也不得溢門出攤,占用道路面積。目前,這項規定以責任制的形式,在南京的大街小巷上落實。
  “門前三包”是1984年南京首創的市容責任制,此舉當時實行後成效明顯,後向全國推廣。2008年起變更為“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城管部門表示,儘管對商家有明確的處罰條款,可實際的處罰案件很少。“實際情況是,對於一些小門面房,我們的首選也不是罰款,開限期整改單、勸導為主。”一位街道城管中隊人士告訴記者,另一方面“門前三包”管起來需要不斷重覆,不斷勸導,部分位於老城區的街道城管中隊,平時上街巡邏,監督店家“門前三包”。
  從今年5月環境綜合整治“大幹100天”起,到10月底,城管部門辦理各類不履行“門前三包”責任一般程序案件674起,罰款金額達到35.05萬元。據介紹,處罰金額達到歷年最高值。
  現在
  “罰一家可以‘震懾’左鄰右里”
  例如在浦口區白馬路一小區外圍的商業街,有一家飯店。但環衛工人發現,緊鄰飯店的停車場邊,隔三差五就出現剩菜剩飯、死魚爛蝦、餐飲果皮等。經過調查、取證,在垃圾堆中發現了該店家的賬單流水與包裝紙袋,在證據面前,飯店因不落實門前三包責任,接受了1000元的處罰。
  根據相關條例,對於門前三包不落實的現象,處罰金額在100至1000元之間。在青奧會期間,所有查處的案例以上限1000元為主。執法隊員透露,在“後青奧”時期,仍堅持查實一起,處罰一起,但金額會根據情節輕重、影響大小來判定。
  “目前來看,處罰的效果是比較明顯了,區內很多‘老大難’道路都得到改善。因為違法成本提高了,所以店家也會比較註意自己門前的環境。”浦口區城管執法大隊負責人表示,實實在在的處罰具有震懾力量,一般一家被罰周圍幾家都會註意起來。
  經過幾輪整治後,大部分店家都有門前三包的責任意識,因此大量罰款的現象也不一定會再現,不過在日常管理中,仍會堅持處罰。如果您看到門面房門前環境不整潔,可以撥打城管熱線12319反映。  (原標題:不履行“門前三包”,南京已罰了3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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