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問題關係全局、決定成敗。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進一步明確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性質和方向,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把這件大事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一定要正確,政治保證一定要堅強有力。這就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這三個方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總起來說,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就是要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緊緊圍繞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深入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建設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所決定的。法律制度與政治制度緊密相連,有什麼樣的政治制度,就必須實行與之相適應的法律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制度基礎,我國一切法律法規和相關體制機制必須建立在這一基礎之上。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建設領域的具體體現。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我們黨深刻總結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正反兩方面經驗得出的根本結論。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們黨積極運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根據地法制建設的成功經驗,抓緊建設社會主義法治。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徹底摧毀了國民黨政府的舊法統。1954年我國第一部憲法正式頒佈,確立了新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經濟制度和立法、行政、司法體制。這兩個根本法的確立,標志著我國民主法制建設實現了歷史性跨越和根本性轉變,初步奠定了社會主義法治的基礎。由於新中國是在經歷長期封建統治的基礎上開始探索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的,加之上世紀50年代後期黨在指導思想上發生“左”的錯誤,逐漸對法制不那麼重視了,特別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內亂使法制遭到嚴重破壞,付出了沉重代價。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深刻總結經驗教訓,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執政確定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制定重要法律、完善司法制度、建立執法隊伍、普及法律知識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和實踐,取得巨大成就,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運用法律調節社會關係、維護社會秩序、規範人的行為,是古今中外的通用手段。從我國曆史上看,雖然幾千年來人治傳統根子很深,但春秋戰國時期就有了自成體系的成文法典,漢唐時期就形成了比較完備的法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借鑒國外法治有益經驗,既與時俱進、體現時代精神,又不照抄照搬別國法治模式,是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法治道路。近年來,“法治”是社會上的熱門話題,我國法治建設應該走什麼樣的道路,有這樣那樣的議論和爭議。敵對勢力把法治作為“武器”、有些人把法治作為招牌,大肆渲染西方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目的就是企圖從法治問題上打開缺口,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決定》旗幟鮮明地向國內外宣示我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就在走什麼樣的法治道路問題上釋放了正確而明確的信號,指明瞭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正確方向,對於進一步統一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認識和行動具有重要意義。二、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特征有好多條,但集中到一點,最本質的特征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這也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這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堅持黨的領導,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黨始終保持和發展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黨不斷增強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黨組織的核心領導作用、戰鬥堡壘作用和廣大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黨所擁有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思想理論優勢和密切聯繫群眾的優勢,所有這些都決定了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才有主心骨,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推進法治領域各項建設和改革,必須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必須有利於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完成黨的執政使命,而決不能削弱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堅持黨的領導,就要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做到這“三統一”“四善於”,是加強和改善黨對法治工作領導的關鍵,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任務和有力保證。
  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必須體現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的具體實踐中。一方面,要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統籌法治建設各領域工作,確保黨的意志貫徹到法治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要切實改善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不斷提高黨領導法治建設的水平。黨既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確保黨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又要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在法治建設中應有的作用。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還要進一步健全黨委統一領導和各方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責任落實機制,加強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把法治建設貫穿於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以及黨的建設各個方面。黨政主要負責人不僅自身要帶頭遵守憲法法律,帶頭依法辦事,而且要抓好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法治素養與能力的培養提高。各級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黨組織要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模範遵守憲法法律,堅決查處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
  三、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治屬於上層建築範疇,是意識形態色彩很鮮明的領域,必須堅持正確的指導思想。《決定》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這就從根本上規定和確保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離不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科學指引。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當代中國法治實際相結合,提出了關於依法治國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這一法治理論,蘊含在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中,蘊含在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中。黨的十八大以來,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許多富有創見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新要求,深刻回答了新形勢下依法治國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比如:提出建設法治中國的重要思想,強調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高度重視法治問題,採取有力措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出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重要思想,強調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黨要履行好執政興國的重大職責,必須依據憲法治國理政;提出黨的領導是法治建設根本保證的重要思想,強調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要不斷提高黨領導法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關鍵是要正確處理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關係、堅持黨的領導和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的關係這兩個重大問題;提出“三位一體”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思想,強調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提出法治和德治相結合的重要思想,強調把法治建設和道德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把他律和自律結合起來,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提出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的重要思想,強調法治建設要更好反映人民願望,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眾,依法保障人民享有廣泛的權利,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努力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提出公正司法的重要思想,強調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要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所有司法機關都要緊緊圍繞這個目標來改進工作;等等。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依法治國的重要思想內涵豐富、博大精深,進一步指明瞭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正確方向,為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提供了強大思想武器,對於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
  四、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重要保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我們要按照《決定》的要求,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經過長期努力,我國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各方面總體上實現了有法可依,這是了不起的重大成就。同時,我們在立法領域還面臨一些突出問題,比如立法質量需要進一步提高,有的法律法規全面反映客觀規律和人民意願不夠,解決實際問題有效性不足,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立法工作中部門化、爭權諉責現象比較突出等,這些都影響和制約了法律作用的發揮。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要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完善立法體制機制,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增強法律法規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目前,法律實施還存在不少問題,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比較嚴重,執法權責脫節、多頭執法、選擇性執法現象依然存在,群眾對執法司法不公和腐敗問題反映強烈,這些問題必須通過建立健全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來加以解決。首先要加強憲法實施。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我們要依據憲法治國理政,保證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堅決糾正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同時,要按照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要求,加快建設執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體制機制,堅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增強全民法治觀念,確保法律的全面有效實施。
  建立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任務。要以約束公權力為重點,加強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制度建設,努力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進一步健全法治保障體系。這就要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法治工作人員管理制度,健全培養、招錄、遴選、交流、晉升機制,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隊伍綜合素質,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強有力的組織和人才保障。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黨內法規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要堅持問題導向,遵循管黨治黨規律,進一步完善黨內法規制度,加快形成以黨章為根本、配套完備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不僅要模範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按照黨內法規以更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原標題: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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